其中,大气类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742起,处罚金额2931.0万元,分别占总数的49.9%和40.5%;水类违法行为立案处罚377起,处罚金额1458.0万元,分别占总数的10.8%和20.1%;固废类违法行为立案处罚844起,处罚金额1106.8万元,分别占总数的24.2%和15.3%;建设项目类立案处罚406起,处罚金额1430.3万元,分别占总数的11.6%和19.7%;其他类立案处罚122起,处罚金额318.6万元,分别占总数的3.5%和4.4%。1-10月,全市共实施五类重大案件529起,其中查封扣押案件508起,移送拘留11起,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10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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